狐狸山西队事态进展报告(3月4日)
队员(原告)开始手续准备。
证据备份(手书证词复印、狐狸串供录音备份、有关票据复印、狐狸财务报告漏洞整理表格印。。。。)基本完毕。
待队员办完手续后,所有文件证据归于一处送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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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通知(4月15日)
时间 2004/04/15 12:24
狐狸事件于2004年3月25日海淀人民法院立案完毕(狐狸居住地所在地)。
由于当时法院要求不得在网上发布已立案的消息,所以一直没有通报给大家。
今日海淀人民法院通知:
狐狸一案将在2004年5月10日(周一)上午9:00在海淀人民法院12号庭公开审理。
原告:12名队员。
被告:狐狸(刘晓彤)、脚印(徐莉),此二人早已收到传票。
有愿旁听者可在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开庭前在法院入口接待处办理12号庭旁听手续,人数不限。
法院表示可以让各媒体到场,但需事先与院方有关部门联系好,我将办理此事。
自5月10日开庭之日起,我将在网上公布状告狐狸的各种证据:书面证据、录音证据、发票证据。。。,即后向大家作出狐狸事件调查过程报告、公布参与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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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立案理由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此理由是在法院工作的某绿野人经反复推敲后,为慎重起见所定的理由。
至于绿野自己的报道组还需要大家的帮助。一方面我与法院方协商好,同时需要绿野有相关专长的人鼎力相助。目前已有二摄影人员,现在还需现场报道2-3人(需能无线上网的手提电脑),摄像一人。
转载自绿野网站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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