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昨天开出两张罚单,对于辽宁中誉和长春亚泰俱乐部的两位助理教练都处以停赛四轮、罚款20000元的处罚,原因是因为他们在比赛中指责、谩骂裁判,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处罚通知指出,在6月27日进行的中超联赛第八轮青岛贝莱特队与辽宁中誉队的比赛、中甲联赛第十六轮长春巷报亚泰队与南京华门有有队的比赛中,辽宁中誉队助理教练员于明、长春巷报亚泰队助理教练员杨敬东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进入比赛场内大声指责、谩骂裁判员,严重干扰了裁判员的工作,被裁判员罚令出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讨论,决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给予辽宁中誉队助理教练员于明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四场(中超联赛杯赛第二轮两回合两场比赛,若第二轮出线,则停止第三轮两回合两场比赛,否则停止中超联赛第9、10轮比赛),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同时给予长春巷报亚泰队助理员教练杨敬东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四场(中甲联赛第17、18、19、20轮),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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