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新闻: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在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昨天,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在答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感谢审计署认真负责的审计,也欢迎媒体和人民的问责,这是对他们的爱护和警示,并将努力整改。但也就一些问题作了澄清。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就目前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在昨天对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作了一些解答:“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体育管理体制很特殊,中国奥委会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没有单独的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体育总局的领导班子也是中国奥委会的领导班子。‘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了中国奥委会资金’,这个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特殊体制下出现的问题,需要整改。”
上述解答,道出了本次“动用资金”一事体制上的复杂性。事实上,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属“政团未分”现状。不难看出,中国体育管理体制需继续深化改革,体制的保证是杜绝某些问题产生的根本所在。中国体育管理体制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现行的中国体育管理体制,为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而目前中国体育管理体制上,政府和社团的合二为一,显然并非上策。我们须以继续深化改革的精神,进一步理顺体制,从深层次上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张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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