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昨天成立大会之后,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李富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体育总局将提高对获得奖牌运动员的奖金数额。
李富荣没有透露具体的奖金数额,但面对本报记者“金牌选手是否奖10万”的提问时,他笑笑说:“肯定会比悉尼高。”悉尼奥运会中国发给获得金牌的选手八万元、银牌五万元、铜牌三万元,雅典奥运金牌选手的奖金,估计将首次超过十万元。李富荣还说,本次奖励办法与往届奥运会相比的不同之处是:对获奖运动员所在的省、市或地区体育局,也会给予适当程度的奖励。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每位金牌得主从当时的国家体委那里得到6000元人民币的奖金。4年后,这个数字涨到了1·5万;巴塞罗那奥运会,国家体委给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是:5万、3万和2万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也维持这一标准。但悉尼奥运会时一枚金牌的奖金就从5万涨到了8万。自社会上掀起重奖奥运冠军的风气后,舆论普遍认为,“国家奖”只占奥运金牌得主奖金来源的一小部分。除了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市体育局对在奥运会上夺牌的当地选手都有各自的奖励标准外,还有一大笔奖金来源是各种企业的奖励。(记者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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