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奥运会获奖选手已经成为了中国近几次奥运会上固定的激励措施,随着昨天奥运代表团的正式成立,有关本次奥运会选手的奖励原则也确定,代表团副团长李富荣表示,国家体育总局有可能提高奖金数额。 据李富荣介绍,对于在奥运会获得好成绩的选手,原则上将采用悉尼奥运会的模式,但是考虑到其他因素,将会在悉尼奥运会奖金数额的基础上有适当的增加。但李富荣没有透露奖励的具体数字。上届悉尼奥运会时,国家体育总局对金、银、铜牌选手的奖励标准分别是人民币15万、8万和5万。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每位金牌得主从当时的国家体委那里得到6000元人民币的奖金,4年后,这个数字涨到了1.5万;巴塞罗那奥运会,国家体委给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是:8万、5万和3万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也维持这一标准。但悉尼奥运会时一枚金牌奖就从8万涨到了15万。 作者:□特派记者唐舸晚报北京今晨电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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