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征集活动截止日期
所有参选作品必须在2004年8月22日前提交到大超联赛组委会宣传组(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以作品送达组委会的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以邮戳所示到达北京市时间为准)。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一)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充分体现篮球运动的风貌,表现篮球文化与大学校园文化的有机结合;
(三)最新创意、最具代表性,体现名校概念和新时代大学生的青春形象;
(四)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有广为接受或传唱的基础;
(五)主题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六)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七)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八)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五、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所有寄送至大超联赛组委会宣传组的材料,概不退还。参加者同意按其签署的《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中的规定,参选作品的著作权自始归属大超联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参加者对此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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