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亚洲杯四分之一决赛中国对伊拉克一役,虽说中国队以三比零的比分战胜了伊拉克获得进军四强,队员在场上的技术表现也可圈可点,然而,在临近比赛结束时两队队员之间发生的纠纷,却暴露出了中国队员文化素养尤其是伦理素养的缺乏甚至是根本不曾有过。
其一,距终场还有十分钟,伊拉克队24号队员绊倒了孙继海,中方队员立即冲上前去论理,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但从表情和口形看,双方肯定在互相谩骂,并且都有推攘动作。其实,犯规自有裁判定论,况且伊队在落后情况下举止粗鲁情有可原,得理让人不就得了,何必呢!
其二,伤停补时3分钟阶段,还有1分钟就要结束了,伊拉克0:3落后,10号又同邵佳一干上了。两人象斗急了的公鸡,四目怒向,就差挥拳击脸了。人家已经铁定要回到战火纷飞的老家了,就让他们出点怨气又能怎么样,何必呢!
最令人费解的是在22:49分,孙继海在对方球门前被守门员击打了一下右上额。主裁判立马给了21号守门员艾哈迈德一张红牌,将其罚出赛场。接着,主裁判在非运球违例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判罚给了中国队一个点球,郑智主罚。当他站在点球位置时,在球场两端广告牌后的摄影记者纷纷议论,这点球肯定不会直接朝网窝踢。理由是,已经是最后三分钟了,中国队2:0领先,伊拉克队就是再努力,于败局也是无济于事。况且,替补的守门员是场上后卫,绝对业余守门水平,作为位居中国联赛和本届亚洲杯小组赛射手榜前端的职业射手,是不会把球射向一个几乎是空门的球网的。但是,深受中国传统儒家教育的记者们判断失误了。只见郑智稍稍后退了几步,然后疾速上前,大力一脚,球从可怜的19号阿里的十指前滚入了球网,郑智也以三个点球的进球纪录占据了射手榜的并列第一,尽管不那么硬档。
这不是战争,是GAMES,是游戏,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不适宜此情此景,毛泽东同志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也不是指在游戏时也要如此。“得理让人”,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在自己的尊严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让人三分换得的是千古美名。更何况,伊拉克队是一支从伤痕累累的战场上临时拼凑起来的业余球队,她的对手却几乎个个都是百万富翁乃至千万富翁并养精蓄锐、饱食终日的职业球员。就这样,还要欲致对手于绝无生还的死地(其实那时伊拉克队已经“死了”),于情,于理,于中华文明的美德,都相距甚远。物质文明已经达到超前消费水平的中国队球员,是需要补上精神文明这一课的时候了。
颜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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