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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仇的方式有无数种,使用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大体可分为四种,一是意淫,一是手淫,一是卖淫,还有一种是奸淫……淫啊淫的,这些词看上去似乎不那么赏心悦目,但却无限接近事实。
鲁迅的《阿Q正传》为我们介绍了两种最典型的报仇方式——阿Q受了赵太爷的欺负,只会远远地骂上一句,“妈妈的,我算是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自然是意淫;
阿Q受了同属平民的王胡的欺负,觉得受了“生平第一件的屈辱”,可是打又打他不过,只能转而摸一把静修庵小尼姑的脸,这自然是手淫。
至于卖淫嘛,它不仅仅限于某些被背心郎抛弃了的姑娘主动投身风月场所,以达到报复男方的目的。另举一例,当年有几个披着爱国外衣的“愤青”,整出一本情绪激昴的“说不”,轰动一时——可他们喝的是可口可乐,抽的是万宝路,泡的是洋妞——写这样的书,无非是为了“卖淫”,捞点钱而已。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很到位。
至于奸淫嘛,故事有些老套。2002年去日本采访世界杯,有个血气方刚的哥们,心急火燎杀至东京的歌舞伎町,说是要找日本女人报仇,要为中华民族争一口气。这哥们咬牙切齿折腾半天,“日本女人”突然冒出一口吴侬软语:大哥,你能不能小点力气,干我们这行也不容易啊……这哥们立马郁闷到了极点,报国无门啊。后来他才知道,东京的歌舞伎町几乎就没有日本人。
以上,都不是我喜欢的报仇方式,我喜欢的是以牙还牙,以暴制暴。那天,我在工体游泳馆游泳,有个岸上的哥们一口浓痰吐在我身上,可道歉的时候却很轻描淡写,因为他旁边还有一朋友。我从水中一跃而起,一脚将他踹倒,并给了丫几记虎拳,丫当即就服服贴贴,而他的朋友也低声下气起来。
这就是暴力的作用。使用暴力是不好的,但暴力往往是最好的报仇方式。
70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某些人的仇日情绪为何还如此强烈——仇恨战争罪犯理所应当,可为何要仇恨和我们一样生活的平民呢,这其中包括日本球员。 光知道仇恨人家又有什么屁用呢,你得战胜它,你得打败它,实力才是真正的本钱。
8月7日晚中日之战,真的不希望有人打出不合时宜的旗帜,喊不应该喊的口号……所有这些,大概都属于意淫、手淫、卖淫或奸淫行列。一场寻常的足球比赛而已,与国家民族大义无关。
真有种,你就打吧,过嘴瘾无益!
真有种,就干掉日本队,拿下冠军!!(舒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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