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一直享有举国体制的美誉和优势,成为了中国体育跻身世界强国一大法宝,更是为北京赢得2008年奥运会的关键之一。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两大方面,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在这次奥运会运动员选拔上,彻底暴露出了长期存在而引发诸多矛盾的“冰山”一角。
对于参加奥运会运动员的选拔,我国采取的是由各个职能管理中心,组织选拔,内定名单,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最后确定。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人为因素,特别是由于奥运会金牌与全运会金牌双倍的“联系汇率”,使得各省市区在竞争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其中自然不乏超常规手段,用中国眼下流行的说法,就是“相马”。
相比之下,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两大体育强国,采取的是一次性全国奥运选拔赛,无论你名气多大,无论你以前在奥运会上如何辉煌,无论你是世界冠军和世界纪录保持者,一视同仁,只认成绩,不认名气。正是在这种“赛马”选拔中,澳大利亚的“大脚怪”、天才泳星索普,在选拔赛中,出发起跳时不慎滑落水中,立即被选拔赛组委会按照规则规定,宣布取消索普的比赛资格,当时这一决定震惊了世界体坛,最后如果不是另外一名澳大利亚泳手“大公无私”,自愿把自己获得的奥运会参赛资格让给索普,澳大利亚就会在雅典奥运会上,自断游泳金牌路了。
同样是国内选拔,像中国举重队的所谓选拔赛,完全是闭门进行,拒绝任何监督。九运会后,输给李宏利之后已经宣布退役的占旭刚,为了创造所谓金牌三连冠的神话纪录,动用了所有“法术”和关系,获得了重竞技中心的一个照顾式名额,但是正如专家所言,占旭刚现在的成绩连全国前三名都进不去,以这样的状态和成绩去参加奥运会,无疑是自欺欺人。雅典不是“卡希诺”(赌场),怎么能够抱着撞大运的心态去参加奥运会呢?可以说,国家体育总局在明知占旭刚成绩极差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让他参赛,无论对占旭刚本人,还是对李宏利,或是对中国体育,都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问责。同时也说明,中国的奥运选拔制度到了应该也必须改革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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