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规则都是存在缺陷的,东方特色不见得就不如西方特色,参与比赛的同时,也得参与规则的制定与修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去。否则,我们就只能永远吃亏,就只能永远是弱者。
(胡德忠)
每一项游戏都有自己的规则。
从起源论上看,体育就是从游戏而来的。而当现代体育运动与国家和个人的荣誉、地位、利益等诸多因素搅和在一起时,围绕规则便产生了许多争议,其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赛场上各方运动员之间的竞争,概因每一次规则的变化都会有人从中受益,也有人成为牺牲品,能够丝毫不受影响的毕竟是少数。
而在错综复杂的奥运会上,规则更是焦点之一。一些打分项目如体操、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跳水,既是技术、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较量,也是规则的较量;另一些项目如篮球、摔跤、柔道、跆拳道,即使实力起的作用最大,但按不同的规则判罚同样会带来不相同的结局;即使是举重、乒乓球、羽毛球这种完全靠实力来竞争的项目,通过对规则的修改,也会使一些国家在该项目上的实力得到增强,一些国家的实力因此减弱。
那么,究竟一个什么样的规则才是相对合理的?
我个人认为,它至少要兼顾到3个方面:
首先,必须考虑到比赛本身的精彩性,不管出于哪方面的原因,都不能忽视这个主导性的因素。其一,观众来到现场或者守在电视机前主要是为了看精彩比赛的;其二,从项目普及角度看,精彩程度也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其次,必须考虑到全球推广的需要,这就一定要削弱某些项目上个别国家的统治地位。从近些年的情况看,国际奥运会在这方面下的功夫很多,举措之一便是通过规则的修改让更多的国家获得好成绩。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当自己国家的运动员处于“旁观者”地位时,民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自然也会下降,也渐渐会失去参与的动力与兴趣。很长时间以来,国际乒联、国际羽联就利用规则削弱中国军团,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还要考虑到电视转播的需要。足球、网球、赛车、篮球这些项目,近几十年飞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幕后有电视转播商的支持。国际奥委会同样不能忽视这个因素的影响,在处于谋划阶段的“奥运瘦身计划”中,垒球、棒球有可能被踢出,就因为电视镜头无法重现其精彩。
对于我们而言,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新规则面前“被动适应”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主动出击”的作用。过去,我们在花样游泳、艺术体操以及冬季奥运的花样滑冰等项目上,沿用的都是西方标准,吃过不少亏,现在也仍然在吃亏,似乎永远只能“被动适应”。但我们也不要忘了,所有的规则都是存在缺陷的,东方特色不见得就不如西方特色,参与比赛的同时,也得参与规则的制定与修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去。
否则,我们就只能永远吃亏,就只能永远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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