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足协批准,乙级联赛南区纪律委员会昨天正式作出了对上海维润队的处罚,停赛、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处罚措施将使得维润队受到较大影响。足协纪律希望各赛区和各俱乐部引以为戒,对本赛区和本俱乐部进一步加强赛风赛纪的教育,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按照当场比赛报告的描述,“在9月4日进行的2004年全国足球乙级俱乐部队联赛第十七轮第101场云南丽江东巴队对上海维润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59分钟时,上海维润队22号队员张振兴带头围攻、漫骂,并用手推击裁判员,被裁判员罚出场;场下替补队员21号张文俊冲进场内推击裁判员;比赛73分钟时,该队19号队员恽剑炜故意用双脚飞踏对方队员,被裁判员罚出场;比赛进行到第75分钟时,该队18号队员陈民故意用球踢裁判员,被红牌罚出场。以上队员的犯规行为和暴力行为,严重干扰了裁判员的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乙级联赛的处罚程序,南区纪律委员会根据上述情节,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上海维润作出处罚:给予22号队员张振兴停止参加2004年全国足球乙级联赛余下比赛,罚款10000元;给予21号队员张文俊、18号队员陈民二队员分别停赛五场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轮,并处每人罚款5000元;给予19号队员恽剑炜停赛二场第十八、十九轮,罚款3000元。鉴于上海维润俱乐部对球队管理不严,给予通报批评。对该队赛风监督员徐炳胜提出通报批评;对该队教练员韩平风给予警告。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顾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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