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就在姚明刚刚结束休假打算飞赴美国的时候,一条消息从休斯敦传来——北京时间昨天出版的《休斯敦纪事报》报道,休斯顿火箭队行使新秀合同中的“3+1”优先权,决定与姚明续约一年。这样,姚明与火箭队的合约延长到了2005-2006赛季结束。
就在满世界充斥着各支球队争抢姚明的消息时,火箭率先出手——本周,火箭队给NBA及姚明的经纪人发了通告,宣布他们将行使和姚明之间新秀合同中关于双方第四个赛季价值近600万美元的条款。2002年,作为状元秀的姚明和火箭签下了“3+1”的合同,3年合同结束后火箭队有优先续约权。
2005-2006赛季,姚明的工资将达到5594907美元。火箭还表示,如果在2006年合同结束时姚明选择成为自由球员,球队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和其他任何球队相匹配的合约来留住姚明。(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