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孙 玮)昨天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发出通告,对在16日晚中超第10轮比赛中对球迷竖中指的四川冠城队球员姜坤,作出禁止参加2004年剩下的中国足协举办的所有赛事,同时罚款2万元,并勒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和公开道歉的处罚。
9月16日晚,中超联赛第10轮沈阳金德对四川冠城的比赛进行至27分钟时,四川冠城队8号队员姜坤在被对方从身前肘击后倒地,由于当值主裁判陈国强也给姜坤出示了一张黄牌,所以引起了姜坤的强烈不满。据后来的主裁判执法报告显示,姜坤用侮辱性语言辱骂了裁判员,随即被红牌罚出场。而在姜坤退场途中,他又用双手做出极不文明的手势。中国足协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姜坤做出了如上处罚。
昨天下午,比赛结束后就直奔北京讨说法的冠城俱乐部副总经理唐兴华表示:“我看到了姜坤竖中指的照片,这个行为太恶劣了,是他咎由自取,我们俱乐部支持中国足协做出的这个决定,今后也会加强对球员的教育。”据了解,唐兴华进京讨说法,并不是为了让足协减轻对姜坤的处罚,而是对本场比赛的裁判执法工作提出质疑,包括姜坤在遭到肘击的情况下,也被裁判出示黄牌等细节。不过,比赛结束后就没有随队返回成都的姜坤目前已经与球队失去了联系,有消息称他正在北京,截至昨晚,他并没有就自己受到处罚一事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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