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事件”在中国足坛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02年8月25日,当时的四川大河队主场迎战北京国安队。下半场一开场周宁就吃到一张黄牌,当比赛进行到第70分钟时,周宁又因一界外球归属问题与边裁激烈争吵,当值主裁立即向周宁出示了第二张黄牌将其驱逐下场。然而在下场时,周宁向起哄的四川球迷竖起了左手中指!
对于周宁的粗俗动作,国安俱乐部次日就向四川球迷表示了歉意,同时决定对周宁做出如下惩罚:不再随队前往重庆征战客场,责令其独自返京反省;暂时中止其参加联赛的资格,并从一队降到预备队参加训练。
尽管事后周宁也向四川球迷公开道歉,但他最终还是未能逃脱中国足协的严厉处罚:一、取消2002年中国足协举办的余下所有正式比赛的资格(当时联赛还剩8轮),罚款人民币1万元;二、责成北京国安俱乐部对周宁本人进行严格教育与处罚,并责令其向社会做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