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体育专电(记者汪涌)北京国安俱乐部首席律师王玉梅15日在此间说,中国足协14日出台的关于北京国安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存在着定性错误。北京国安俱乐部已决定提出申诉。
她是在北京国安俱乐部召开的“申诉理由说明会”作这一分析的。她介绍说,在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中将10月2日北京国安俱乐部所属的北京现代队与沈阳金德队的中超比赛定性为“罢赛”,但是她翻遍中国足协颁布的《2004年中超联赛规程》也没有找到关于“罢赛”一词。她说,中超规程第17条第一款中规定,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的球队视为弃权。因此,在中超联赛中,在5分钟内未恢复中断的比赛的行为应认定为弃权,而不是罢赛。
王玉梅说,10月2日北京现代队与沈阳金德队的比赛中,裁判出现严重错判,北京现代队队员情绪激动,场上情况复杂,在极有可能出现混乱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在国庆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北京现代队耐心等待裁判改判,后因天气寒冷原因进入室内等待,裁判并没有告知北京现代队比赛结束。北京现代队的行为不属于弃权,更不属于罢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