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足球俱乐部:
根据中超委员会章程规定,中超联赛的升降级制度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考虑到中超联赛目前的情况和维护公平竞赛的需要,于2004年10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决定,在本年度中超联赛中暂停执行降级规定。
俱乐部及球队严重违纪而受到纪律委员会降级处罚时,不适用本规定。
特此通知。
中超联赛委员会秘书长:郎效农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