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聪明的人是商人,我认同这样的观点。无论商人们说些什么,我都愿意洗耳恭听。像尹明善这样骨骼清奇之人,更容易吸引我的关注。
尹先生屡屡扮演“保皇派”角色,自有他的利益诉求,并不让人奇怪。日前,他又发宏论,称中国足球乃大赌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禁赌,改革的关键不在体制而在法制——我不得不说,这话前半部分可谓一针见血,而后半部分却值得商榷,甚至可以说是一派胡言。
“赌场论”并不新鲜,它的发明者应该是吴敬链,早在若干年前,吴先生就指出中国股市是一个大赌场。尹明善称中国足球是大赌场,虽有拾人牙慧之嫌,却也道出了客观实情——某专业媒体披露“十个球员九个赌”,多半不是空穴来风。
赌球猛于虎,这一点谁都清楚。上至中央(足协),下至地方(俱乐部),治赌的决心和力度不能说不大,然而效果不佳,法制的缺乏显然是重要因素,对于涉赌嫌疑分子,咱们通常只能“家法伺侯”,或封杀,或扣钱,尽管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总归不如法律武器那般奏效。
然而,是否有了法制就能解决问题?抓了一个倒霉到家的唐全顺,就无人敢当线人或大小庄家了?答案是否定的,中国足球的问题是几乎“全民皆赌”——不仅球员赌,而且教练赌,甚至俱乐部也赌。许多比赛假得迫使球迷用脚投票,提前退场,肯定不是个体所为,而是集体行为。既然俱乐部靠正常经营赚不到钱,那么他们就只好靠赌球来创收,来解燃眉之急。
当赌球成为了完整的体系,成为了大家的当然选择,这个时候,法制就会无能为力。你抓谁,你难道要把全部人都抓到牢房里去?这样的状况,显然是体制造成的。所谓生财有道,正道上来不了钱,人家总得想办法发点歪财。
以上还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更重要的层面在于——旧的体制不变,法制就注定只能成为装饰品,成为门面,成为掩耳盗铃的笑话。法制的阳光为何总是照射不到中国足球的阴暗角落(偶尔照射,不过是射杀了龚建平这样的“好人”)?归根到底还是体制的问题,足协打死也不放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动用行政权力与资本角力,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所谓欢迎法制的介入,不过是自欺欺人。一个连自身财务都不敢公开的机构,敢面对法制阳光的照射?他们屁股底下有没有屎?
体制不变,法制何用?这是我想告诉尹先生的。如果不是体制的改变,您又如何能弃文从商,说不定还因言获罪坐大牢呢。换了三十年前,您能相信法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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