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萧)在上周六的第三次投资人联席会议上,7家俱乐部表决通过了《关于中超改革工作小组构成及表决程序》和《关于撤销中超联赛委员会常委会设置》的提案。今天,改革派将把这两份提案分别交给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他们同时交给总局的还有一封《请求督促足协更改中超改革小组》的信件。
在《关于中超改革工作小组构成及表决程序》的提案中,投资人明确表示:十二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因为在投资人看来,未来联赛无论怎样改革和设计,都是由俱乐部成为投资主体,并且只有俱乐部才会承担直接的投资风险。
同时,投资人认为中超联赛委员会常委会的设置成为了一种“障碍”。因为“中超委员会相当于董事会,在此之上设置一个由约一半俱乐部成员参加,另一半俱乐部成员在外的常委会,不但不符合权力平等和民主决策的经济法则,而且从机制上必然会造成强势俱乐部常委俱乐部和弱势俱乐部非常委俱乐部的分别。”
在通过了这两份提案后,投资人显然并不完全“放心”,还特意写了一封致总局的信。除了表述前两份提案的内容外,投资人还痛陈:“中国足协自接到上述建议书后,不与我们进行任何沟通,不作任何解释,依旧公布了原有小组构成方案。我们认为,中国足协这种不讲法治,不讲民主和科学决策,政策水准和执政能力低下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霸王派头,是旧体制弊端的必然体现,它不但是中超职业联赛混乱无序和中国各级国家队全面溃败的根本原因,而且会给正在进行中的中国足球改革造成极大的危害,极有可能将其引入歧途。其结果会使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进一步背离市场经济轨道并陷入长期困境。”也因此希望总局的领导能研究并尽早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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