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2004年11月20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三十三轮东莞东城队与湖南湘军队的比赛中湖南湘军队6号运动员夏青因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并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罚令出比赛场地。中国足协今日对夏青做出如下处罚:
一、给予湖南湘军队6号运动员夏青停赛4场(2004年中甲联赛第34轮、2005年联赛前三轮比赛)
二、给予湖南湘军队6号运动员夏青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搜狐体育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