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岩峰报道 高峰案开始进入敲定抚养费金额的“实质性”阶段。在18日第一次法庭交换证据后,双方第二次证据互换将在25日进行,这也是正式开庭前最后一次证据交换,估计双方都将提供新的证据。对于王纳文以孩子的名义要求被告付67万元的抚养费,高峰方面23日认为,孩子应当共同抚养,王纳文在经济来源颇多的情况下,让高峰承担所有责任有失公正。
针对王纳文的律师提出高峰有“财产转移”的嫌疑,高峰的代理律师赵书妍女士反驳说:“两个人既不是夫妻,也不是兄弟,更谈不上继承。所以,在法院判定高峰必须支付的抚养费数目以前,高峰怎么处理财产是他自己的事情,他没有必要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提供出来,高峰没有这个义务,他有个人隐私权。”赵律师强调,关于高峰要给“儿子付费打折”以及“转移隐匿财产”的说法都是不成立的。
对于王纳文的经济状况,赵律师说:“根据我们的调查,王纳文有固定的工作,她在西城酒吧演奏一个晚上的收入就很可观,同时她还有自己的酒吧。另外,她的名下还有一处14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按照沈阳的市价估算,至少也在40万人民币左右。”
王纳文的律师在看到高峰律师的证据后提出了质疑,认为王纳文的财产状况同本案无关,此案的重点是儿子状告父亲,同母亲没有关系。对此赵律师表示:“怎么会与本案无关?高峰是孩子的父亲,王纳文是孩子的母亲,他们要高峰给抚养费,高峰只是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做母亲的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要和父亲一样尽义务。原则上来说,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少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少出甚至不出钱。但王纳文有那么多的经济来源,她怎么能说自己没有钱,而且把类似于要上什么贵族学校的要求都加到高峰一个人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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