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因为在上一轮中超联赛中的不冷静行为,重庆力帆队老将刘欣昨日接到了中国足协的处罚通知。
在24日力帆客场对沈阳金德的比赛进行到第9分钟时,沈阳队前场获得任意球,刘欣在禁区里和对方队员发生争执,并在无球状态下击打对方,被主裁判红牌罚下。
昨日下午,中国足协宣布了处罚通知: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重庆力帆队队员刘欣停赛4场的处罚,停赛场次为2004年中超联赛第21、22轮,2005年联赛前两轮,同时对刘欣罚款人民币20000元。(记者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