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上期推出了三个版的“奥本山打人事件”专题之后,本期又做了一个版的后续报道。如果说上期我们是想告诉读者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起事件?它都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那么这一次,我们想解读遗留的其它问题:比如球员工会是如何保护球员利益的?比如在NBA的现场啤酒是如何销售的?比如事件中的当事人现在都在做什么?他们面临着什么样的命运?
有太多的未知在等待,或者说它们在挑战着一份纸媒的能力和责任心。所以我们心无旁婺地在有关NBA的内容上较真,我们只想做好一件事,让我们的读者真正了解NBA,而不用在错综复杂的信息面前只能猜测、揣摩。
球员工会主席亨特是惟一一个有能力和斯特恩叫板的人,在过去几年他们之间互有胜负。斯特恩把阿泰斯特禁了一个赛季之后,亨特出面说禁37场才合适,这话的潜台词或者说理由是什么?我们在美国的特约记者经过自己的调查采访,至少得到了两条很有价值的信息。第一条是工会认为阿泰斯特打人的地方不在斯特恩的管辖范围内,第二条是工会认为禁阿泰斯特多长时间要由独立检查官来定。这两条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工会认为这事斯特恩说了不算!
结合到最敏感的劳资谈判,结合到工会以前就用独立检查官的方式帮助其他球员“减过刑”,我们在越接近终点的时候越感到困惑:NBA将如何处理这些关系?还会有哪些陌生的名字出现,然后变成事件的转折点?阿泰斯特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受益者?球迷呢?
除了让人头疼的问题之外,还有一些未知则让我们感到轻松:那位告错了人的球迷,为什么在有电视录像为证的情况下,还坚持告明星不告菜鸟?那位扔出酒杯的球迷为什么到现在还死活不承认是自己干的?亨特的37场是不是将73除以2再四舍五入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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