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超高早已不是秘密。一支普通球队的主力球员一年的收入轻而易举就能上百万,而像郝海东以及当年的彭伟国、宿茂臻等大腕更是用踢球时挣到的人民币加上自身的名气,拥有了自己的新产业。实际上,除了欧洲顶级联赛球员外,很多足球落后地区的球员收入,都远远没有达到中国球员这样高的水平。同处亚洲的韩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的平均收入仅是普通白领的水平。显然,中国足球限薪令的实施,从大背景来看,是势在必行的。
中超元年再提限薪
惊人的高薪下,联赛水平不升反降,球员素质急剧下滑,俱乐部经营不堪重负。意甲佛罗伦萨和英超利兹联因球员高薪所累最终沉沦的悲剧离我们的联赛越来越近。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中国足协在中超元年再次提出限薪,这次“限薪令”执行效果比以前稍好一些。因为,包括金德、辽足在内的个别中超俱乐部已经先足协一步大幅度对球员进行减薪。但由于“限薪令”出台时间不合适宜,导致限薪又是一场空。
以前,对于足协规定的球员月收入不得高于1.2万元的政策,俱乐部的对策是准备两份合同,足协看的合同绝对合格,而另一份与球员签订的合同就代表球员收入的真实水平了。这一次,在3月底的武汉限薪会议后,迫于55%的政策,就有俱乐部想出了新对策,让后台集团给俱乐部的冠名费往高处标,以此拔高俱乐部的经营收入,一老总声称,可以让集团开出一个亿的冠名费,这样,55%也足够应付球员工资奖金的投入了。
中国足球盲目投入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俱乐部的做法,足协继续重拳出击,让各俱乐部始料不及。4月6日传真下来的正式文件,有了一项新的关于冠名费不得超过4000万的规定。那些已经与球员签订了工作合同,并拥有大批超高收入球星的俱乐部,一下子就犯了难。不过,要他们更改合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面对新政策,总有新对策可以应对。俱乐部的其他经营收入也可以合理拔高,如球衣胸前背后广告、场地广告牌……
愿意付多少钱给球员,本来是俱乐部自己的事情。而回顾职业联赛的历程,很容易发现,球员收入水涨船高,罪魁祸首并不是球员,而是各俱乐部盲目攀比的恶果。中国职业足球早期,更多的是大型国有企业充当足球投资者。一些财大气粗的国企为了成绩,一掷千金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堪重负黯然退出足球圈的也接二连三。在全兴退出后,到了末代甲A,红塔也突然退出,一时间,多家俱乐部都传出要退出的风声。实际上,这就是对中国职业足球非理性投入的惩罚。
对中超球员限薪,其真正意义在于调整和改革足球俱乐部的运作机制,让俱乐部科学、有理、有度地投入,让球员收入符合市场规律和中国足球发展水平。这就需要运动员和俱乐部有行业自律意识,需要足协完善措施和机制,还需要整个足球界的长远目光。记者卢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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