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国足协一条并不科学的转会规定,原本被标以“自由身”的谢晖,如今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对于可能发生的与重庆力帆俱乐部的关系,申花表示问题不大,但涉及到可能产生的相关转会费用,申花俱乐部方面的否定态度显得相当坚决,“劳动仲裁已经终止了谢晖和力帆的工作合同关系,所以转会费无从谈起,也是根本不可能有的事!”
中国足协最新公布的《2005年国内球员转会规定》是参照国际足联球员转会规则进行修订的。关于自由球员的解释,令球员和原俱乐部解除劳资关系后,在和其他俱乐部签署新的工作合同前,原俱乐部对该球员拥有30个月所有权。也就是说,一名球员即便解除了和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仍然不算自由球员,只有30个月既不代表原俱乐部参赛,也不代表任何俱乐部参赛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身。如果按照足协规定上的内容,谢晖此前与申花草签协议,已经有了程序超前之嫌。因为,谢晖要转会申花,还需要经过他原俱乐部重庆力帆的同意,而原本的零转会交易也很有可能被相关的转会费数字所取代。
听闻这个状况之后,申花方面起先比较惊奇,但随即便流露出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如果真是要和力帆方面交涉的话,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一道程序而已。当初,谢晖和重庆那边因为工资的事情,闹到劳动仲裁的地步。换句话说,事到如今,双方也都已经没有什么心思互相连累了。”言辞中,领队戴春华对谢晖的转会还是显得比较有信心。但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在于转会本身,而在于转会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上面,谢晖如今的特殊情况,就连足协方面也很难说出一个究竟。
谢晖今年8月30日与重庆力帆俱乐部庭外和解之后,力帆便以私了的方式赔了谢晖80万人民币违约金,并且签署了一纸合同,白纸黑字写上谢晖已经是自由球员。然而,按照足协方面的说法,谢晖转投其他俱乐部必须征得力帆俱乐部的同意,转会金额也要根据足协出台的球员身价计算方法制定。这无疑使三方原本清晰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
如今,申花方面关注的焦点不是力帆方面的态度,而是所谓规定所产生出的转会费用,在相关人士看来,球员在和原俱乐部已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转会,仍要被收取转会费显然有些说不过去。“劳动仲裁已经终止了谢晖和力帆的工作合同关系,所以他们就已经没有再多的瓜葛了。因此,转会费无从谈起,也是根本不可能有的事!”出于慎重起见,申花方面也表示会与足协方面联络,以作进一步的研究。作者:本报记者赵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