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中的小人物,我觉得就是孩子,他们喜欢什么就追随什么,厌恶什么就抛弃什么。
10年前,1994年,我上高一,那年甲A开始职业化,为了周末能去先农坛看国安的比赛,一个星期都过得谨慎小心,要不然周末我肯定会被家长关在家里看书。无意当中“先农坛”成了我当时好好学习的原动力,现在看起来有些可笑,可当时确实如此,也许很多七十年代末出生的男生都有如此经历。
2004年,在一所中学的塑胶操场上,并排画着三个篮球场和两个排球场,在最醒目的位置却写着“禁止踢足球”,10年前,这里还是水泥操场,是可以踢球的,如今足球却成了“少儿不宜”。
身边几个打篮球的男孩儿们,也正好是高一的学生,他们大部分出生在1989,和10年前的我一样,依旧穿着统一的运动服,不过他们脚下的运动鞋再也不是20块钱的双星,一水儿的耐克阿迪,手里的篮球也是五颜六色。本想和他们聊聊,却发现打扰他们打篮球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你们班踢球、看球的男生多吗?“没几个吧,大部分还是打篮球。”
你为什么喜欢打篮球?“打篮球很酷,我们很开心,所以就喜欢呀。”
“他上个星期还要去工体看中超呢”,一个男孩儿突然指着一个同学。那个同学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你才要去看中超呢!”说完便冲过去,要去抓那个说他去看工体看球的男孩儿,孩子们随即也散去了。
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半天没缓过神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