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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04年12月16日)沸沸扬扬的“高峰私生子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正式宣判,但据现场知情人透露,开庭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到场,终审判决结果如下:
高峰从今年9月开始每个月支付王纳文母子抚养费1000元,直到元元满18周岁为止,而王纳文要求高峰支付的一此次性抚养费69万被当庭驳回。
案件诉讼费50元由高峰支付,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此时,双方律师均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