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点想念那条可爱的虫子,丹尼斯·罗德曼。
想起罗德曼,是因为一个编辑约稿,要我写写这个赛季NBA的丑恶:阿泰斯特打架,科比和马龙吵嘴,安东尼和黑帮为伍,等等。可是想来想去,此路不通,罗德曼的样子就蹦出来了。
为什么此路不通?因为这个赛季很好看,这个赛季也很热闹,好看加热闹,NBA就火了。热闹的东西不一定归结为丑恶,热闹就是热闹。安东尼和黑帮搅在一起,大是大非的问题,引不起任何讨论,可是阿泰斯特打架,科比和马龙为一个女人翻脸,就可以狠狠争论一番,有了争论就有关注,NBA需要的就是关注。
NBA就像一台戏,台上的角色不能都是小生和青衣,也得有个丑角。鼻梁上一抹白,画个三角眼,丑角就有了,在台上蹦来蹦去,看人总是往上,说点不着四六的话,有了丑角,戏份就活了。丑角不见得是坏人,《女起解》里的崇公道,心地善良,年岁又大,是社会底层人物,属于老丑;《雁翎甲》里的时迁,身手了得,但功夫见不得人,是武丑;《群英会》里的蒋干,自以为聪明,尽冒傻气,是文丑。一般来说,丑角是唱不了头牌的,丑角是个陪衬,却又少不了。
NBA现在很热闹,但热闹得有点问题。阿泰斯特打架,不管动手的原因是什么,责任在谁,他等于扮了一回丑角。以阿泰斯特在步行者的地位,他应当是头牌武生,英气逼人,所向无敌的那种,一扮小丑,就成了反串,不伦不类。科比和马龙,应该属于小生和花脸,都可以唱头牌,让他俩你一句我一嘴地说不着四六的话,有点不靠谱。
NBA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来扮丑角,所以,真有点想念罗德曼了。罗德曼之于NBA兴旺的贡献,不亚于乔丹,他们是一台戏中的两个角色,乔丹是小生,罗德曼是武丑,少了哪一个,芝加哥就不会有那只著名的牛头。
罗德曼堪称NBA以史以来最完美的丑角。他生长于达拉斯的“棚户区”,有社会底层的生活背景;他偷过手表,进过局子,履历不干净;他在最不起眼的篮球联赛当过“老大”,有过讨生活的不易;即便后来出了名,拿了冠军,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公牛队,他都不是头牌主角,却又不是板凳替补,所以他少不了,又不抢戏;他时常变换头发的颜色,穿女人衣服,着婚纱在曼哈顿招摇过市,所以他好玩。罗德曼总是有故事,但很少越界,所以NBA很“配合”他,没记错的话,对他停赛最多不过10场。罗德曼很努力,抢篮板、挡人、掩护、瞅空得个两分,本职工作没少干,所以他获得球迷的喜欢。
罗德曼的完美之处,在于他既演好了丑角,又没抢乔丹和皮蓬的戏。他不是龙套,可有可无的那种,他是不可或缺的罗德曼,有了他,公牛队就是一个完整的戏班子,三连冠是一台完整的大戏。
我说马龙不是丑角,因为他演不好丑角。他喜欢开卡车,玩摔角,但是他太正经。罗德曼在总决赛拿马龙逗过闷子,他没什么配合,好事者在夏天让他俩玩摔角,也不好玩,因为马龙不会表演。老马是NBA总得分第二号人物,英雄盖世,玩的是力气活,所以只能唱花脸。现在老马心猿意马,没好好唱花脸,却跑到家眷室挑逗人家老婆,就显得猥琐,顺带还害了科比。科比也得问问自己,为什么不是他自己有事,就是老婆有事,他这个小生在球场外唱得不怎么样。
NBA的矛盾之处,在于他们需要丑角,可是没有适合演丑角的人,只好看着自己的头牌武生和花脸将就着反串,他们现在一定也很想念罗德曼,那个已经44岁却又和什么长滩果酱队签了合同的花头发太岁。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