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京鹏)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对“高峰私生子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高峰从今年9月起,每月1日前给付儿子王圣元抚养费1000元,直到后者年满18岁成人。按此计算,高峰在未来14年半的时间里将支付17万余元。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托儿费和学费。17万元的数额远低于王纳文索要的69万元,也少于高峰在调解时同意给付的20多万元。对于王纳文提出的46.8万住房费,法院认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必须和监护人一起生活,王纳文现在有住房,索要住房费没有法律依据。
高峰的律师赵书研在宣判后表示高峰会服从判决。王纳文的律师赵进容则认为判决的数额“出乎意料的少”,不过王纳文本人昨天晚些时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则上不会再行上诉,她说:“我打官司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向高峰讨钱,而是想要让高峰承认这是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