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奥运会冠军刘翔以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经营报社侵犯肖像权为由,将4家单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4家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5万元。海淀法院2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4被告均作了无责辩护,双方还互相交换了证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