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宏基
今报讯 昨天中午,辽足俱乐部收到了足协下发的对前辽足队员刘建生兴奋剂阳性的处罚决定,刘建生被禁赛2年罚款5万,辽足的守门员教练程强也被停止随队参加所有国际、国内比赛工作1年,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辽足还被足协责令整顿。
足协在通知上说,在2004年9月26日中超联赛第12轮辽宁中誉与大连实德比赛后进行了兴奋剂尿样抽检。经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测,刘建生A瓶和B瓶尿样均呈刺激剂(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阳性。根据国家体育总局1号令《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停止刘建生参加所有国际、国内足球比赛两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6年9月25日,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给予辽足守门员教练程强停止随队参加所有国际、国内比赛工作1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5年9月25日,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给予辽宁足球俱乐部警告计一类兴奋剂阳性1例,并追加2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每例1400元人民币,共28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而且足协还责令辽宁足球俱乐部立即进行队伍整顿,并将整顿情况于2005年1月31日以前报辽宁省足协和中国足协。对于超出兴奋剂处罚范围的有关问题,由辽宁足球俱乐部报辽宁省足协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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