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悟到地方势力的重要 南勇改章程专对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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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5年1月19日10:35
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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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金文香河报道 本次足代会有两大议题,其中之一就是审议南勇提交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修改稿》。而此次足协修改章程,主要矛头指向投资人。
足协现有章程是在2003年8月在香河进行的足代会通过的,时间才刚刚过去一年多。本次特别会议之所以重新修改章程,从某种意义上是被“投资人革命”给逼出来的。《足协章程》相当于中国足球的“宪法”,一切政策的制定都不得违背其精神,目前投资人的目光仅仅局限在《中超联赛章程》等方面,还没有过多关注《足协章程》。因此,只要在《足协章程》敲定某些原则性问题的大纲,那么诸如投资人“逼宫”的某些棘手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南勇主要负责本次《足协章程》的修改,最大的改动就是增加了一个专门针对俱乐部责权利定性和联赛组织的章节。该章节其实是对足球深化改革小组所提出《改革纪要》的精神进行了浓缩,给俱乐部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定性,这一修改,实际上明确了联赛的“所有权”等敏感问题。当然,为了体现民主,俱乐部所应该享有的话语权也得到了保证。“抛开足协组建全国范围的企业联赛”,这一度被徐明等人视为逼宫足协的有效手段,而新章程增加了“未经地方协会批准,俱乐部不得组织参与跨地区联赛”的新章节,这句话便已将所谓的“职业联盟”枪毙。而在原有章程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有关足协收入支配等让投资人敏感问题上,并没有大的改变。
在与投资人对抗中,足协悟到了地方足协的势力的重要性。为了进一步扩大地方足协对俱乐部的管理权限,新章程中细化了联赛级别,即有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乙级和业余联赛三个委员会,吸引更多地方势力参与到联赛管理中来。(来源: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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