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昨日正式受理并公示中远转让,由此该转让也进入20天公示审核期。按照俱乐部产权转让规定,通过公示之后的新俱乐部必须采取中性名称,所以既不能沿用“中远”的番号,也不能使用“永大”的名字。
据了解,在足协特别代表大会结束之后,中远俱乐部和上海足协向中国足协中超委员会递交了相关转让材料,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产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接受上述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上海市足球协会关于同意进行该转让的报告。接到转让材料之后,中超委员会秘书长郎效农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审核,并且于昨天下午将通过初步审核的材料予以公示。
按照中超转让规定,俱乐部产权转让分为三种类型:全部产权转让、主要产权转让和次要产权转让。据有关材料显示,中远原来的股份构成是中远三林占80%,中远两湾房产占15%,海南博鳌基地占5%。中远向永大转让95%的股权属于改变主要股东的产权转让,但中远方面仍然保持了5%的股份。针对此次转让,中超委秘书长郎效农表示:“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来进行,如果一切合规,我们也将正式批准这次转让。”如果各俱乐部或者社会其他方面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以在期限内向中超委员会提出,并由中超委进行相关调查。作者顾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