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4年中国兴奋剂检查及处理结果。17例药检呈阳性的运动员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引人关注的沈阳金德小将张可被禁赛半年,罚款5000元。
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共进行兴奋剂检查4009例,发现17例阳性。其中,举重4例、田径3例、射击、摔跤和自行车项目各1例;健美5例、足球2例。其中辽宁共有三例,举重一例、足球两例。2003年底辽宁举重队也有一名运动员被查出药检呈阳性,两例兴奋剂事件发生间隔不足12个月,按照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处罚条例,辽宁举重队被禁赛一年。反兴奋剂委员会发言人特别指出,尽管足球全年只有两名球员药检呈阳性,分别辽宁队的刘建生和沈阳金德队的张可,但是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大,希望有关方面在今后要认真对待。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发布会上,反兴奋剂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对金德球员张可禁赛半年罚款5000元的处罚结果,禁赛期为2004年10月16日-2005年4月16日。中国足协原计划给予张可禁赛三个月的处罚,但该处罚方案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之后,国家体育总局认为,中国足协新的处罚条例中明确规定,药检呈阳性球员最短的禁赛期为半年,足协禁赛三个月的处罚明显违背处罚条例。此后,反兴奋剂委员会对张可药检呈阳性一事重新展开调查,最终反兴奋剂委员会推翻了足协禁赛三个月的方案,并在昨天正式公布了对张可禁赛半年的处罚。
昨天金德俱乐部还没有收到中国足协关于张可的处罚通知,不过金德俱乐部和张可本人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听说了禁赛半年的处罚决定。正在海南进行冬训的张可表示:“其实从一开始我就认为禁赛半年是比较合理的,足协规定药检呈阳性球员最少要被禁赛半年,三个月的确太轻了。目前我需要做的就是好好训练,保持自己的状态,禁赛期一满便可以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比赛中。我的禁赛期是到今年4月16日结束,我会加倍努力,那样我还有机会重返国青,参加6月份进行的世青赛。” (马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