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被国家跳水队除名了,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说意料之中,是因为田亮奥运会之后一直将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主管部门当摆设,频繁私自走穴,以致还闹出海啸非常时期去东南亚拍写真引起外界强烈不满的是非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说意料之外,是因为田亮是国家跳水队的顶梁柱,是中国体育界的当红小生,而且说白了也没干什么太过分的事情,“杀”这样的人,是需要再三斟酌和相当勇气的。
依照中国体育界的惯例,田亮被除名,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相信用不了多久,体育总局就会找个台阶,比如让田亮写份检查之类,将他重新召入国家队。一来跳水队需要田亮拿冠军,二来也可以赢得治病救人的美名。这就叫一石二鸟。
不过,“田亮事件”还是折射出诸多让人深思的东西,尤其是中国体育界引以为自豪的举国体制的种种弊病。
田亮奥运会之后为何像拧紧了发条般四处走穴?赚钱当然是主要的,他被花花世界给迷住了也是不容否认的。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田亮的话让人看了很心酸,他说他是最近才知道哪里有机票卖的,而且第一次知道机票还可以打折,他从前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国家包办的……
这就是举国体制,它把运动员当成了几乎与社会隔绝的“套中人”,为了拿各种冠军,运动员从小到大关起门来训练几年甚至十几年,而文化课多半只是走走过场。除了从事的体育项目,运动员们可以说对其它东西是一无所知。不客气地说,运动员们简直被当成了争金夺银的工具。
在此情况下,运动员们怎么能不一有机会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特别是功成名就之后,他们就会很自然地产生逆反心理,“不好管理”、“不好带了”、“不听话了”,这样的情形,实在不是什么特例,也是情有可原。
其实,体育部门应该鼓励运动员们多与社会接触,多参加社会活动,以完成“套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这样运动员们退役之后,就能很快地适应社会,不致于成为社会的负担。而且,效法于前苏联的举国体制搞了几十年了,是否也该变一变了?人家美国人并没有什么举国体制,一直是社会办体育,竞技体育也不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吗?可见,举国体制并不见得就是不能放下的法宝。
事实上,田亮走穴赚钱,也没有好指责的。小伙子吃的是青春饭,靠自身实力也好,脸蛋也好,拼命赚钱又有什么罪过呢?当然,前提是要合法、合理,比如海啸时期去拍写真,就不太合时宜了。但这有舆论监督着呢,而且他也也付出了名声受损、身价可能下跌的代价,过于上纲上线,似乎没有必要。
关键的一点,当然还是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制度管理。如果体育总局事先约定,田亮走穴所得要与国家对半分成(毕竟你是国家花钱培养的)之类,那么你让他去走穴好了。他走得越多,回报国家的钱也就越多,体育事业就能有更大发展。从某种意义来说,冠军不冠军的,还真抵不上田亮这样的“赚钱机器”带来的好处。
“田亮事件”不是孤例,这么多年来,类似事件几曾少过?所以有关部门还真得思量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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