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奥运后已有很多商业运作绕开游泳中心,前不久还私自与英皇签约,昨天终为中心所不容;何去何从难以抉择,因为他有一纸合约缠身……
有史以来第一次,中国跳水队作出取消国手资格的决定,国家游泳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昨天宣布“田亮已经不适宜作为国家队队员”。约莫半年前,田亮还被中心称为中国跳水领军人物,而今是什么事情促使中心对他“痛下杀手”?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了某些内幕性的前因后果。
前因:步后尘若伏明霞
据中心主任李桦说,田亮受逐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不能按时参加队伍的训练和活动,不能够参加和接受队伍的管理;二,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三,一些做法严重违反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和队规队纪,对跳水项目和队伍的管理带来了不良影响。
第一点指的是去年10月31日国家队重新集训时田亮没有出现,其实当时他和郭晶晶均以个人身体原因申请休息半年,并得到了中心的批准,所以一直保留着国手资格。第二点,是指印度洋海啸过后田亮到某受灾国拍写真集,引来各界的强烈批评,事后田亮赶紧宣布将拍写真所得捐给灾区,这对中心应该也没多大的触动。而真正将中心惹急的,其实就是第三点。
尽管田亮至今矢口否认曾私自参与商业签约,但他的这类行为其实早已客观存在,中心方面也有所掌握。在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心看来,中心在运动员身上花费了巨大投入,运动员在夺冠和成名后应该理所当然地回报,是故运动员所有的商业得益都应该由游泳中心相关商业部门加以运作,并制定了不公开的成文规定:任何商业所得个人与中心都对半分成。2000年悉尼奥运夺冠后,田亮渐渐启用自己的经纪人刘韬,很多商业运作慢慢绕开游泳中心,中心领导获悉后多次找他谈话,但考虑到当时跳水队面临的形势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而前不久田亮与香港英皇签约,终于把中心惹火了:这份合同价值过千万,不仅没上交一分一毫,田亮为履行合约还不能完全遵照国家队的训练安排。据闻当时中心某官员得知此事后曾哼道:这不活脱脱又一个伏明霞吗?
前跳水皇后伏明霞,其实就是因为自立经纪人、私签商业合约及自择教练而与国家队上层交恶,终被暗暗弃用,如今的田亮几乎一步一个脚印地步着师姐的后尘(包括在教练问题上他坚持只肯跟张挺)。田亮成绩及名气不如当年的伏明霞,雅典奥运过后中国在田亮的主项———男子十米台上后备充足,这时的游泳中心当然不会容忍,而且国家队那么多跳水新星正在冉冉升起,中心觉得也有必要以儆效尤。
左图:雅典奥运后,田亮(左)随中国金牌代表团赴港风风光光,此情此景是否难再?(本报资料图片)
后果:不服软难再跳水
与对伏明霞的暗弃不同,中心对田亮采取的是明弃,话也说得很绝:“不再保留田亮国家队队员的资格。”相比之下,田亮迅速回应以公开信,虽然没有在私签合约和教练选用上明确让步,但语气很软,而且对重归国家队是“不管为此会付出什么努力,我都会尽力争取”!
在行内人士看来,就男子十米台而言,国家队没了田亮还有胡佳、杨景辉以及一批跃跃欲试的新秀,而田亮失去国家队及相关裁判体系的强力支持后,单靠陕西省体育局的支持别说2008年奥运,十运会夺冠恐怕都成问题。对于田亮来说,体育、娱乐双栖当然是最好的结果,退而求其次,田亮对体育圈还是比娱乐圈更加适应,这正是他受逐后惊惶无措却又语带悲软的原因。而中心方面虽然用词严厉,但又像玩文字游戏似的强调其性质并不等同于“开除”,说运动员只要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同时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国家队大门始终向优秀运动员敞开,似乎留了一条后路。从两方的实情看来,中心还是占有主动,田亮服软的话,中心从综合利益出发还是会逐步“回收”,不服软,田亮跳水这行饭恐怕难以再吃。
问题是,田亮能不能服软。且不说国家队肯不肯再度重用张挺,也不说田亮服软后还要低声下气地吐出大量既得利益,单说他与英皇之间的那份密约,就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田亮如果重新完全遵照国家队的安排,密约中的部分承诺就无法兑现,这必将产生违约问题,责任由谁来负?
有人认为,田亮毕竟已积攒了一些名人效应,继续留在竞争激烈的中国跳水界也未必能有更多的作为,所以面对目前左右为难的尴尬局面,弃体育而事娱乐,对他来说也许是名成利就的做法。但若当真与体育脱钩,今后的田亮又能否适应娱乐圈的生态环境呢?这个问题只能由娱乐记者回答了。
本报记者 梁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