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合同”已约定俗成 中超中甲涉嫌逃税7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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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5年1月29日06:49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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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国际3位大牌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恐怕关于中国球员“黑合同”的存在,已经被人们逐渐淡忘。但是这份黑合同却引发出人们一个更大的疑问,除了损害球员的利益之外,“地下合同”的存在是否造就了只有在足球圈才存在的一个税务黑洞?
“黑合同”已经约定俗成
“其实也不是什么黑合同,这份合同照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份合同是不能给足协看到的。”一家中超俱乐部某官员显然对黑合同的存在有些不以为然:“既然中国足协规定限薪,那么我们就必须给球员,特别是大牌球员做两份合同,一份是给中国足协看的,另外一份只有我们俱乐部和球员双方能看到。”
大多数中超俱乐部都有黑合同现象的存在,黑合同是伴随着中国足协限薪令而产生的,只要中国足协不取消限薪的规定,这份合同就会一直存在。记者曾经看到过一位球员和俱乐部签订的黑合同,这份合同格式比较正规,但是篇幅很短,这份合同中会写清楚该球员这年的年薪总数是多少,并在合同内文中对俱乐部如何支付这笔钱规定了时间,假如这份黑合同的金额总数是200万元,那么在合同中会明确规定,这200万将会分成4次,在每个指定时间之前支付给球员。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份黑合同可以偷税。”一位中超俱乐部前老总对记者回忆说:“在我印象中,我们俱乐部每年帮球员交付的个人所得税数量惊人,因为大多数球员,特别是大牌球员在谈年薪时,最终敲定的数字都是税后,在他们拿到这笔钱之前,俱乐部已经为此给球员交了个人所得税。”虽然这位俱乐部老总如此表态,但经过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官面上还存在一份正式合同,多数俱乐部都会按照官面合同上的金额进行缴税,而通常官面合同与黑合同,涉及的金额相差约在三倍或以上。
西南地区某俱乐部一位知情人士在与记者的私下聊天中对之前那位中超俱乐部老总的说法嗤之以鼻:“他的说法可能有一个是对的,就是大牌球员拿到的钱基本都是黑合同上定好的税后收入!”据这位人士介绍:“多数俱乐部都只会按照官面合同给地方税务缴纳球员的个人所得税。因为黑合同是不能‘露脸’的,你按照这份合同的收入去缴税,那不是自讨苦吃吗?哪有这么笨的人啊!”
发现金更易逃税?
大多数时候球队发放奖金都是通过现金,就连国家队也不例外。记者就曾经在某俱乐部教练那里看到俱乐部刚刚送来的成捆成捆的钞票,为什么俱乐部喜欢发现金?这不免让人怀疑,是不是现金在逃税时会更加容易一些?
记者曾经在某家俱乐部看到这样一幕,一球队的大牌球员从俱乐部领了整整一大袋成捆的现金出来,在他走近自己座驾之前,塑料袋破了,于是这位球员顺势捧着这一堆钞票将它们都丢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旁边路过的普通市民和球迷也被这一幕看得连连摇头,这样的画面,在其他行业中已经很难看到了。
事实上,用现金发奖金,逃税已经成为必然,你可以算这样一笔账,按照每家俱乐部每年工资奖金发放总额平均值5000万计算,其中纳税的部分,也就是正规合同规定的支出工资收入大概是在3000万左右,而剩余的2000万或者是奖金,或者就是给大牌球员开出的黑合同待遇、签字费等等,按照每家俱乐部平均2000万计算,所有14个中超俱乐部加起来就是2.8亿,这两个多亿涉嫌偷逃税的总额,按个人所得税中位数标准的20%~25%左右计算,都超过了5000万人民币。加上中甲俱乐部,国家税收部门每年少收的税款保守估算将达到7000万左右。
在目前这样的足球圈财政混乱、黑金横行的状况之下,要从根本上杜绝黑合同的存在,靠足协的限薪令已经被证明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据《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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