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周欣)日前,清华大学向海淀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其所属跳水队队员违约流失。
清华大学跳水队于1997年组建,原中国跳水队副总教练、伏明霞的恩师于芬担任总教练。
诉状中涉及的人物王鑫,12岁,湖北人,2001年进入清华大学跳水队试训,次年,清华大学跳水队与王鑫的母亲何蕙签订了《关于招收王鑫为清华大学跳水队队员的协议》,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2004年1月,王鑫在一次外出购物时神秘消失,清华大学在向公安部门报案后获悉,王鑫已被其母带回武汉。此后,清华大学得知,王鑫已成为天津跳水队的注册队员。在与王鑫的家人交涉未果后,清华方面对以王鑫的监护人身份与清华签订协议的何蕙女士提起了诉讼。
据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王鑫离队”一案,即日即将开庭。
清华大学跳水队自诞生以来,曾经创造过好成绩:昔日的跳水女皇伏明霞以清华学子的身份从清华大学跳水队复出,并在悉尼奥运会上获得女子3米板金牌。
雅典奥运会女子双人10米跳台冠军得主劳丽诗也曾是清华跳水队的队员,1999年加盟后,她在2001年全运会后进入广东省队、后又被选拔到国家队。
清华跳水队从去年1月起取得单独组队参加全国顶级比赛的资格,但至今无人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