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足字(2005)52号
关于延长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乙级足球俱乐部: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2004年11月8日下发的体足字(2004)526号《关于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规定,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31日18时。
近来,部分俱乐部提出因体能测试刚刚结束,一些俱乐部正在考察转会球员,部分俱乐部正在办理转会及退出手续等,请中国足协适当延长办理转会手续的时间。
根据以上俱乐部意见,经研究决定将2005年国内运动员转会截止时间延长一周,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7日18时,请各俱乐部按有关规定到中国足协办理运动员转会手续。
二00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