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3月10日消息,据英国媒体报道,体育赛场上纷争不断,赛场外官司不绝。现将世界体坛上十大官司呈现给网民,以增强对于世界体育诉讼案的了解和认识。
1. 要求赔偿1亿美元 泰森状告 唐·金 3亿美元财产大部分充当了诉讼费用
对于美国司法系统来说,迈克·泰森并不是个陌生人物。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泰森全都不止一次充当过。
1998年,泰森在纽约地区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拳击经纪人唐·金赔偿1亿美元。泰森在诉讼文件中说,从1995年他出狱再次进入职业拳坛到1997年在赛场上他咬掉霍利菲尔德一块耳朵肉为止的两年时间里,唐·金从他的手里诈取了大量金钱。
与此同时,泰森还状告前经纪人罗里·霍洛维(RORY HOLLOWAY)和约翰·霍恩(JOHN HORNE),指控他们勾结唐·金,签署了偏向于唐·金的合同,共同骗取他的金钱。
去年,法院判处泰森可以得到1400万美元,但是要在破产法院宣布批准之后。
本来,泰森已经通过拳击比赛获得了高达3亿美元的财产。可是,自身的奢侈浪费、再加上被唐·金等人合伙算计,现在落到了几乎破产的边缘。而且由于泰森多年来不断打官司,他的相当一部分钱财都以诉讼费用的名义跑到了律师的钱包。
2. 博斯曼状告俱乐部获得胜利 法庭上获胜但无法再登赛场
1990年,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是个水平一般的足球中场球员。他与比利时名气不大的列日队的合同马上到期。列日队要求博斯曼签订新的合同,但是工资要减少60%。博斯曼要求转会,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表示愿意收留博斯曼,只要博斯曼获得自由转会权利。
列日队拒绝了博斯曼的要求,让博斯曼一生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官司当中。列日队要求敦刻尔克俱乐部提供一笔资金,否则拒绝博斯曼离开。为此,博斯曼提出了诉讼,举出欧盟的劳动权利作为理由。
一家比利时法庭做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判决。1995年,经过了无数次诉讼之后,欧洲法院维护了最初的判决,规定运动员可以不向原来的俱乐部交钱就可以自由转会。
虽然博斯曼在法庭上获得了胜利,但是欧洲的足球俱乐部似乎已经联合起来对付一个小球员,没有俱乐部愿意雇佣博斯曼,这位比利时普通足球运动员只好离开喜欢的绿茵赛场。
3. 老板和教练的官司互有输赢 无论输赢律师照样有利可图
老板阿兰·苏加(ALAN SUGAR)本应当照看球队的财务问题。与此同时,教头特里·维纳布尔斯(TERRY WENABLES)本应当管好球队在球场上的表现。对于英格兰的热刺队来说,苏加和维纳布尔斯本来应当建立一种完美的伙伴关系,开创热刺队的新时代。
然而,1993年5月,苏加突然解除了维纳布尔斯的教练职务。对此甚为不满的维纳布尔斯将苏加告到了法院。英格兰的最高法院判定维纳布尔斯马上恢复热刺队主教练的工作。
苏加马上以另外的理由提出诉讼,并且获得了支持。在以后的几年里,维纳布尔斯和苏加不断告来告去,胜负接踵而来。不过在他们的官司中,得利最多的依旧是律师们。
据英国媒体报道,在世界体坛的十大官司中,不仅牵涉到了金钱,而且还牵涉到了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