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5年5月17日至18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北京盛行时代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宁波市体育局。
六、竞赛项目(规则见附件二)
(一)男子比赛设6个项目:过三关、转大运、拉货车、抱重物、举长轿、拉美人鱼
(二)女子比赛设4个项目:过三关、转大运、拉货车、抱重物
七、竞赛办法:
(一)预赛:进行过三关、转大运项目比赛,按成绩男子录取前12名,女子录取前6名参加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二)决赛:男子进行拉货车、抱重物、举长轿、拉美人鱼四个项目比赛。女子进行拉货车、抱重物两个项目。
(三)预赛出场顺序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决赛第一场出场顺序以预赛成绩排列,成绩优者列后。决赛第二场出场顺序则以决赛第一场得分排列,分数多者列后。决赛第三场出场顺序则以第一、二场的得分总和排列,分数多者列后,依此类推。
(四)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
(五)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取得的名次得分之和为个人比赛的总成绩,总成绩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的以上一单项名次得分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八、运动员资格
(一)经过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年满18岁的成年人;
(二)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对未办理人身以外保险的运动员需在赛前与组委会签订《参加全国大力士比赛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参加比赛。
九、报名办法:参赛运动员可自行向组委会报名。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设“最佳精神风貌”、“最佳参与”、“进步最快”“人气最旺”、男子“最健壮”,女子“最佳风采”特别奖。
(二)男子总成绩录取前12名。
1.前3名发给奖杯、奖牌、证书和奖金;
2.第4至6名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
3.第7至12名发给证书。
(三)女子总成绩录取前6名。
1.前3名发给奖杯、奖牌、证书和奖金。
2.第4至6名发给证书。
(四)各单项录取前三名,颁发获奖证书。
(五)奖金总额6万元人民币,按以下方式分配。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组委会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收。
男子 奖金标准 女子 奖金标准
冠军 15000 冠军 8000
亚军 10000 亚军 6000
季军 8000 季军 4000
4 4000
5 3000
6 2000
总 计 42000 18000
(六)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发给证书。
(七)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选手发给参赛证书。
十一、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三),于2005年4月30日前传真或邮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
联系人:李丽萍、李文勇。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 话:010—67128832/87182890。 传真:010—67133577。
北京盛行时代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卓凡。
电 话:010-51667138。 传真:010-51667139。
(二)报到:2005年5月15日到宁海县体育局报到。请各位参赛选手提前二天将到达的时间通知宁海县体育局:
联系人:徐珊。 手机:13516881053。
地 址:宁海县人民路105号。 电话/传真:0574-65581843。
参加人员报到时交2寸免冠照片一张制作证件。
(三)离会:2005年5月19日全天。如需预订返程车务,请在报名的同时提出。
十二、经费
参赛选手、领队、教练、观摩人员的食宿、差旅等费用自理。
十三、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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