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纳文律师日前向媒体透露“王圣元(王纳文与高峰之子)起诉高峰”案将在周一(27日)重新开庭,虽然王纳文一直关机躲避媒体,但饰记者昨天在《天堂的眼睛》片场终于“逮”到了她。王纳文表示不知道开庭的具体时间,因为一切都交予律师处理,但她强调自己对高峰在经济上的要求是“非常合理”的。
负担重“赚钱第一”
此案在一审判决中,高峰每月支付王圣元1000元,从2004年9月到18周岁止,约计人民币18万元,但就王纳文提出的关于她购买的商品房的费用问题,法院给予驳回。王纳文表示选择再次起诉,是因为抚养费的数目太少:“儿子现在读幼儿园,一个月的学费就要1000元,可是吃、穿、用、住,都没算进去。就说我现在和儿子一起住的房子,一个月要还贷款3000元,我的负担太重了。”记者问她具体要求多少,她表示一切由律师处理,自己不发表意见,但高峰是孩子的父亲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有责任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王纳文称现在最大的目标就是努力赚钱,“因为我想让儿子过得更好”。她的手机里存的全是4岁大的儿子的照片,还自豪第把照片给记者看。记者问她有没有开始培养孩子的“艺术细胞”,教他乐器,尤其是自己拿手的笛子,王纳文摇摇头说:“不会,最重要是让他开心地成长,不要给他压力。小孩子有权力去玩,逼他学音乐什么的我觉得太残忍了。当他上小学时我会征求他的意见,想学什么就学什么。”
古时有“孟母三迁”,王纳文也有这样的想法。“如果环境允许,我想和孩子还有我的妈妈一起搬到南方一点的城市,一来可以暖和点,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沈阳有太多的人认识我,走到街上常被人在背后议论,指指点点。我作为娱乐圈的人,当然想被人谈论,可是从保护我儿子的角度出发,这样就很不好。”她表示想去大连、青岛、珠海这样的城市,“因为我很喜欢海,想住在海边。”
拒绝演自己的经历
与黄圣依、宋祖德合演《天堂的眼睛》是她的第一部电影,王纳文觉得演下来“没想象中那么难”,也得到了导演的夸奖,可惜戏份不算太多,“感觉一入戏就完了”。她表示经纪公司已经专门给她请了一位北影的专业表演老师教自己表演,相信会有很大的进步。“我最想演像《渴望》里刘慧芳那样的贤妻良母角色,因为可以给观众留一个好印象。”
虽然王纳文需要“赚钱”,可是她也不是什么本子都接的。“我最抗拒和我真实经历有关的剧本。前段时间有剧组找我,他们说要拍一个有关单身母亲的系列剧,我演的那段就是用我的经历来改编的。这种剧本我肯定拒绝的,伤疤老是揭来揭去,不疼吗?”她表示最欣赏陈道明、梁朝伟、蒋雯丽那样的实力派,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性格演员”。 (陈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