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迫害狂”绝症的狂人被大哥一伙关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昏睡经年,直到世纪之末,“植物人”突然醒来,当街行走。耳闻目睹古怪现实,食不甘味。积习无改,乃奋笔疾书,敷衍成篇。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小子不才,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继续研究。
一
今天下午,很好的太阳,很好的球市。
我不见它,已是八十多年;今日见了,精神分外爽快。独自一人坐在大田湾晒太阳,眼前似乎有万道金光在闪耀,那是钱从一个帐户转到另一个帐户时所折射的光芒。我分明听见有四万个声音在耳边鼓噪:假!假!假!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的布置,都已经妥当了。分明有人在嚷:
“我们海洋动物也不是好欺负的!”
大哥依旧不肯承认,使着眼色冷笑道:青天白日,真就是真,怎会有假?四万个声音在哪里?你录音了吗?有证据吗?
录音……似乎曾有过。我想:那几个人实在是分了钱的,有他们鼓涨的腰包为证。但他们似乎怕我说穿,似乎还是想吃我。
二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官员意思过的,也有给球迷掌过嘴的,也有黑哨废了他武功的,也有老子娘被邻居耻笑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那个男人,脸色惨白,活像是香港鬼片里跑出来的龙套,吊着扫帚眉毛,嘴里说道:“冤枉啊!我们今年实在是问心无愧!”
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追问道:“那么去年呢?”
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王老五赶到,硬拖着我回到家中,大哥生气地在电话里嚷着:“证据!证据!没有证据我会碰得头破血流的!”
人都吃了,头破血流又算什么?
三
我当然知道他们把吃人的证据藏在了哪里,他们去年会藏,今年难道反要公开?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那个戴狗皮帽的老头子来时,我是碰上了的,后来赵贵翁拎走了他的密码箱,那就是成交了。
“最后十秒!”所有的人都在交头接耳,看来是预备分享了。以为我不知道,我就索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如果要查,老头子的航班可查,住宿的酒店可查,吃饱肚子的发票可查,转帐汇兑的科目可查,还有查不到的么?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报社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四
我早知道那鬼样的男人其实并不冤枉,只是插科打浑。自己想吃人,算计不当就要被别人吃,毫不奇怪。
从前在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上印有许多西班牙文,我踹过一脚,自然听得懂。大嫂的声音是明明白白的,“二十万?不,十万!”音频的确认并不难,但她不承认,就不能确认。因为大哥并不想她承认,大哥还是想做大哥,没有老二。王宝森就是死不承认的,李洪志李登辉也都没有承认,克林顿承认了吗?斯塔尔本就应该把那条色情的裙子交给大哥保管,伤风败俗,儿童不宜。
救救孩子……
(文豪名著,不容篡改。欢迎对号入座,相似俱是巧合。)(方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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