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日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三周年纪念日。来自北京、秦皇岛的海关、工商等部门代表在北京奥组委收到了一份特殊礼物———由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
《汇编》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7件,《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英文)等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6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12件,北京奥组委徽记作品登记证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文件10件,媒体相关报道文章11件。《汇编》还收录了国际奥委会于第116次全会期间修订的《奥林匹克宪章》(节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北京奥组委将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口岸海关等单位赠送《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北京奥组委曾在2002年向全国各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赠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释义及实用指南》。《汇编》和《释义及实用指南》目前在各地新华书店有售。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表示,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筹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离不开认真贯彻、落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离不开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他希望《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的编辑出版对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