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抚顺雷锋体育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场长曲英明面对媒体道出了辽足从抚顺出走的全过程。他在发布会上表示:“是辽足违反了合同,而不是我们雷锋体育场,我们有必要对媒体公开真相。”另外,雷锋体育场还公开了近年来与辽足合作中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早在2001年,辽足就曾经离开雷锋体育场,当时他们还拖欠雷锋体育场37万元的场租费用。2003年,辽足从北京返回辽宁,但是却未能进入五里河体育场,此时雷锋体育场不计前嫌再次接纳了辽足。辽足提出俱乐部的经济情况比较困难,雷锋体育场决定将原来的37万元债务转给抚顺政府。
2003年辽足回归抚顺的前三场比赛,雷锋体育场承担了辽足主场的安保费、赛区组委会的费用、各项食宿费用、甚至门票收入税金等,辽足给了雷锋体育场20块场地广告牌作为补偿。但是3场比赛下来,雷锋体育场平均每场比赛支出费用达到13万元,但是每场比赛的收入不足10万元。辽足的门票收入却十分可观,3场比赛超过200万元。在当年的最后3轮比赛中,辽足方面提出7万元的场租费用有些高,雷锋体育场同意将场租费用降低到6万元。
曲英明表示:“过去的事实证明,我们对辽足是有感情的,也曾经做出过很大的牺牲。这些事情辽足应该很清楚,现在他们走了无论如何也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2004年,辽足与抚顺签定了为期3年的独家使用合同,场租费用为7万元,当时规定如果单方面违约,将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这份合同还规定,违约金为违约场次的综合。
2004年联赛最后一个主场比赛前,辽足老总吕枫和尹志强拜会了雷锋体育场场长曲英明。当时,辽足表示有意把2005年的联赛主场迁回沈阳,同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但是,此后辽足未能实现进入五里河的想法,所以辽足只能重新回到抚顺。2005年3月10日,辽足致函雷锋体育场,要求对方提供中超联赛主场有关上报材料,其中包括抚顺市政府同意在雷锋体育场举办中超联赛的批复憨,抚顺市公安局的安保工作确认函,雷锋体育场的消防设施合格证和安全合格证,雷锋体育场的整体结构安全鉴定书。当时,雷锋体育场只提供了后两项文件,但曲英明表示:“前两项文件从来也不是由我们提供,我们无权也没有资格协调此事,辽足此举纯属为离开抚顺寻找借口。”
2005年3月14日,辽足官员到抚顺市体育局商谈相关事宜,他们同时还安排俱乐部工作人员拉走了广告牌及相关设备。当时,辽足的解释是,设备要拉到铁岭(辽足足协杯主场)使用,但是足协杯根本就不需要这种广告牌,事后我们向雷锋体育场求证,对方也否认了设备拉到了铁岭。
2005年3月18日,雷锋体育场通过媒体得知辽足有意迁移主场。为此,雷锋体育场场长和副场长特意到辽足俱乐部进行询问,当时辽足明确承诺:“我们决不违约,也决不做对不起抚顺人民的事情。”但是到了3月29日,辽足俱乐部却在沈阳进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2005年辽足联赛主场设在营口、鞍山两座城市。曲英明表示:“此时,辽足已经彻底撕毁了当初所签定的3年合同。按照我们的约定,任何一方要改变合同,都应该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类似的文字材料。”(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