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我去中国跆拳道队训练基地北京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看望即将出征西班牙世界跆拳道锦标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这是雅典奥运会后,调整后的中国跆拳道队首次参加世界大赛,奥运会冠军陈中因膝盖手术,仍在医院中恢复,不能参赛。这次出征的运动员新老参半。
我看了他们的实战训练。由于跆拳道比赛将采取新规划,即比赛时间缩短、规定比赛时间结束若成平局将采取“突然死亡”法。这对运动员主动进攻、抢先得分的要求提高了。我看运动员在实战练习中进攻主动了,但战术比较乱,于是,我便向运动员提了每场比赛前针对对手制订出两套战术的预案,主预案不能奏效,便用副预案。因为,时间不能允许你犹豫,只有强调进攻,有进攻行为,才有可能不失分,造成同时命中,各得一分。这套办法,在雅典奥运会上,使罗微和陈中都尝到了甜头。
我向运动员进行了动员,我讲解了比赛中要战胜对手首先要战胜自己的道理。雅典奥运会前,我给陈中、罗微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要有只拿冠军,不要第二的气势”,“拿冠军就要准备战胜另一个对手,区别只在先后而已,因此不考虑抽签结果。”结果,罗微第一轮就碰上最有实力的韩国选手,由于思想上有了准备,一上场就占主动,而对方却想着抽到下签先碰中国,始终处于被动。罗微后来对我说:“魏主席(编者注:魏老曾任中国跆拳道协会主席)是神算。”
我问了一下运动员的受伤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吃饭间,我与教练员们进行座谈时也谈到了运动员受伤的问题。伤是偶然造成的,但是肯定有运动员身体训练和协调性训练不够、教练员急于求成的必然因素在内。处理好伤的问题与处理比赛问题一样重要。因伤而退出比赛,因伤而影响比赛,都是比赛的失败,不是说教练员、运动员都没有责任。让运动员带伤比赛,除了非常必要时可用,一般都不要采取这种不顾长远的急功近利做法,特别是在初始阶段。
对于运动员和教练员,我们要带着感情去关心他们,感情自然引起我们的责任感。缺乏感情,则只会发号施令,带兵首先要爱兵。
此外,我还与中国跆拳道协会的官兵们交流了在我国实行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制的想法。实行个人会员制,要保证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同时要通过伤害保险制,使会员缴很少的钱就可以保证在日常练习中万一出现伤害现象,有合理的理赔机制。这样,我们就能把全国的跆拳道练习者组织起来,并且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样做完全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同时使全民健康运动的组织化程度加强。(魏纪中)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