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利双收的职业运动员当劳模?一个在国外商业联赛效力的职业运动员当劳模?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个2.26米的大问号。有人觉得姚明与劳模格格不入,有人在思考劳模跟我们的时代之间是不是有了距离。这场争论让全社会不得不重新审视,在全球化语境下职业运动员的贡献与回报,体育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话题。
评劳模还是评“大腕”潘多拉(杂文家)
姚明虽然人在美国,为美国的商业俱乐部效力,但毕竟还是中国人,在中国有户籍、有单位,只要有关方面严格履行了讨论、公示、申报等程序,他的候选资格就应该没有问题。真正值得一议的不是程序,而是实体,即像姚明这样炙手可热的体育明星,再给他加上一项全国劳模的荣誉,有没有这个必要。和姚明一起入围的还有体育明星刘翔,就实体而言,他的候选与姚明一样,也是存在问题的。
从“全国体育健将”、“杰出青年”到“形象大使”、“财富英雄”再到“时尚大腕”、“成功人士”,所有这些头衔和名号,都与劳动模范存在着重大区别。“大腕”们都是已经取得成功且名利双收的非凡人士,劳动模范则应该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普通人,他们即便做出了非同一般的成绩(如一些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往往也是吃力不讨好,或叫好不叫座,至少未能像“大腕”那样迅速积累起巨大的财富与名声。“大腕”们都通过等价交换的市场法则,获得了大众的追捧和社会的承认,而国家和政府从普通劳动者当中评选劳动模范,是对这些普通劳动者长期以来的“高付出低回报”进行的一种补偿。让“大腕”当劳模是锦上添花,让普通劳动者当劳模是雪中送炭,让“大腕”挤占本来应该属于普通劳动者的劳模名额,就有点离谱了。
姚明让劳模概念增值于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姚明受到的争议比刘翔更多主要缘于他在美国。其实,姚明在NBA打球并不是一种完全的个人行为。首先,他通过在NBA的经历提高球技后,直接服务于国家队的比赛中。凡有召唤,他都会为国家队效力,雅典奥运会上率领中国队打进八强就是例证;其次,姚明在国外比在国内创造的财富更多,他的部分收入会上缴篮协。他还通过自己的表现提高了中国和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带动了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这种贡献是别人无法比拟的。
有评论说姚明在NBA的成功得益于他的先天条件和中国背景,这是不争的事实,姚明的成功也确实很难复制,但在这些有利条件的基础上,姚明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才取得了成功。而且姚明身上所体现出的乐观进取幽默友善都是一种阳光向上的力量,具有很大号召力,对全社会有带动作用。
虽然姚明已获得了很多荣誉,但这并不能简单归结为“赢者通吃”,没有理由让一个具备劳模评选条件的人因为得过的荣誉多就放弃,那不就是一种“大锅饭”的观念。让姚明做劳模不但不会降低劳模的价值,而且还会让劳模的概念增值。(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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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上海”政府网站和上海总工会网站对上海市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示,姚明和刘翔分别入围,引起争议。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统称“全国劳模”,是中国劳动者的最高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姚明其实已当过两届上海市劳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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