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的学生好像越来越脆弱了,脆弱得就如一个玻璃人,稍有磕碰就会断裂甚至破碎;我们的家长也似乎越来越矫情了,矫情得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个小过失都要找个人替他们背着。
想想原先的学校,体育设施没那么先进、齐全,规章制度也没那么完备,学生比现在还多,但他们在学校的“出险率”却低得多。即便“出险”,处理起来也很简单。数十年前笔者在上海的一所小学上体育课,因“螺丝壳”般的学校没有操场,练60米跑步只能到校外的弄堂进行,终点就是弄堂口。结果在一次冲刺时撞上了马路上横向开来的大卡车,幸运的是在撞到车门又回弹落地后,只是受了些皮肉之痛。在老师带着去医院检查并送到家里后,事情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这事要是搁到现在,可能就是一起“重大事故”。再要碰到一个矫情的家长,从皮肉之伤再到精神损失、误工费、找专家鉴定……学校就别想消停。如果再按当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思维惯性延续的话,笔者在受到这一次惊吓之后心理受损,从此与运动无缘,也就无从享受几十年来体育带来的健康和快乐;学校因条件所限,很多体育项目就此难以开展,体育课作为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门课程也就会名存实亡。这个结果与学生的皮肉筋骨伤痛相比,损失要大很多。
如果社会都由一群害怕自己“受伤”、患得患失的人组成,那这个社会将失去活力、没有创造力;没有探险精神,就没有任何意义上的攀登高峰,社会的发展就会受阻。这个后果更是大了去了。
但愿类似《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是一个完美的处理校园运动伤害的方案,不至于让学生和学校束缚住了开天辟地的手脚和心灵。 沂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