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搞定曲张车祸案之后,曲乐恒却并没有因此结束自己的索赔历程。昨天记者了解到,曲乐恒已经委托沈阳的律师,通过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可以认定,曲乐恒将向辽足索要120万元的工伤赔偿。
曲乐恒:四年了,不能再拖了
正在北京进行恢复治疗的曲乐恒谈及此事,已经没有了当初曲张车祸案时的激动,他平静地对记者说:“实际上向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是2001年2月16日的事,但这几年忙于向张玉宁索赔的案子,所以一直都没有顾及此事。但毕竟四年了,仲裁委员会一直都没给我一个是否是工伤的说法,我这才委托律师前去催促一下。”曲乐恒接着说:“仲裁费我已经交了,发票就在我手里,是不是工伤,总还是要给个说法吧。”
那么,事隔四年,申请仲裁是否依然有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张律师介绍说,辽足2000年12月31日提出不认定曲乐恒是工伤,而曲乐恒是在规定的60天期限内提出的仲裁申请,也就是2001年2月16日,虽然一直没有得到仲裁结果,但这并非是曲乐恒的责任。
曲家律师:这种情况应该算工伤
曲乐恒是否算工伤?负责此事的辽宁申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介绍说,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应该算工伤。
张律师介绍说:“无论是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是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都有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里面都明确指出,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而据曲乐恒自己说,出车祸的当天,球队是在放假,但要求晚上9点之前归队,车祸就发生在曲乐恒、张玉宁、王刚晚上8点多归队的途中。虽然球员并不像普通人一样有上下班时间,但这毕竟是按要求归队途中发生的事故,跟上下班是一个道理。”
120万元的巨额工伤赔偿是怎么得来的?据介绍,这只是一个概数,其中包括110万元的伤残津贴和6万至7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一定数额的“三险一金”。
辽足高层:不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谈及曲乐恒的陈年旧事时,辽足高层都表示,不能曲乐恒说什么就是什么,此事还需找相关部门去咨询。
辽足的执行董事张曙光本人是法学博士,所以对这些法律程序说起来头头是道:“工伤的鉴定有好几种方式,但当时是在一个什么情况下受的伤?我当时不在辽足,所以也说不清楚。不过出事的时候,是不是在假期外出,是不是训练回家途中,是不是喝酒了?这些都会影响工伤的认定。”
而当时就在辽足俱乐部的黄祖刚(现辽足常务副总经理)则表示:“他们当时是喝酒之后出的事,俱乐部没有追究就算不错了。从感情上讲,曲乐恒出事是值得同情的,而且辽足俱乐部也先后为他垫付了不少医疗费,而且在后来的工资待遇上,我们也给了他很大的方便。现在他通过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赔偿,我也不敢说是否合理,但我们会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来处理此事。”
再度索赔与“曲张案”关系不大
既然张玉宁已经向曲乐恒给付了263万元的赔偿,那曲乐恒是否就不应该再向辽足索要工伤赔偿了呢?有关律师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过失伤害赔偿(曲张案)与工伤赔偿不应适用损益相抵的原则。
“张玉宁过失伤害赔偿,这个案件属于民法通则的范畴,是个人之间的民事赔偿案件。而工伤赔偿则是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辽足俱乐部进行的赔偿。”张锦律师说:“辽足俱乐部本身既然是公司性质的企业,那么就应该承担企业对职工的工伤赔偿。这个案子应该说从本质上与曲张车祸伤害赔偿案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两案并非一点联系没有,据张锦律师介绍,准备向辽足索要的120万元赔偿,其中的工资标准等都是依据曲张案的终审判决标准来计算的。
信报记者郭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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