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相信,4月27日的英国街头,一定会出现《世界新闻报》热销的情景,上周六英国时间晚上8点半,在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听证会后,高级法院法官兰利驳回了贝克汉姆夫妇的上诉,准许《世界新闻报》刊登这对名人夫妇家中的前任保姆艾比·吉布森讲述的贝家“绝对隐私”。该报法律事务部主管汤姆·布鲁尼暗示,保姆艾比可能会说出很多对小贝夫妇形象不利的秘闻,他说,“贝克汉姆夫妇生活中的大部分时光,都在享受着媒体的礼遇与照顾,很大程度上他们是在利用媒体。现在,世人第一次可以从一个知情者口中,得知他们婚姻的实情。”
给贝克汉姆夫妇制造了这个大麻烦的关键人物,是27岁的保姆艾比。她为贝家工作了一年多,据说年薪是3万多英镑,4月初因为与小贝的绯闻女友丹妮尔过从甚密,而被辣妹勒令开步走。保姆或者保镖被主人家炒鱿鱼后,出书泄密,也是常有的事情,但这件事还有一个障碍,就在于小贝夫妇之前已经跟艾比签了一份合同,艾比承诺不会向外界泄露这对夫妇的隐私。但法官兰利却表示,在这件事情上,公布小贝私生活,更符合公众利益。
这起事件是一次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与知情权(right to
know)发生冲突的典型事例。我们可以找到两个理由,支持法官大人的判决。
首先,在保护隐私方面,英国和美国的方法是不同的,美国采用的是直接保护方式,也就是说权利人可以以隐私权受侵害为诉因,直接提起诉讼。而英国采用的却是间接保护方式,隐私权不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所以小贝只能以其他诉因,比方说妨害名誉、侵犯财产权等,提出诉讼。这种方式在保护隐私权方面其实是不够周密的,这也许就是小贝吃亏的主要原因。
第二,在发达国家,对平民的隐私权保护严密,相对来说,法律持“名人无隐私”的原则,如同小贝夫妇这样的风头人物,公众有权了解他们的事业与事业有关的个人情况,基本上来说,只要保姆和《世界新闻报》没有发表虚假言论,小贝夫妇即使再上诉,也无法获得胜诉。英国大法官丹宁对类似的案例已经作出了解释:“如果报纸、电视是从一个可靠、负责的地方获取信息,该信息又具有公共利益、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那样他们就有权发表这一信息。”
拥有强大法律队伍的小贝夫妇,终于还是逃脱不了吃哑巴亏的境地,设想一下,未来这半年里,小贝夫妇估计得忙着做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是分别起诉保姆和《世界新闻报》,起诉的罪名应该与诽谤有关,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因为缺少证据,不了了之;接着还得起诉保姆,告她违约,这件事估计能成,但保姆艾比既然已经决定撕破脸皮,相信已经从《世界新闻报》拿到了足够赔偿违约金的“报料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好保姆,她的条件是能干勤快,终年不休,可以照顾贝家三个调皮的男孩子;长相一般身材一般,不至于诱使小贝犯错;最好会说英语和西班牙语,同时又要沉默寡言,不该说的话一概不说。这样的人才,年薪3万能打发得了吗? (文/每日一禁果·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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