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青岛中能教练矫春本撞死了一名环卫女工,目前已经证实,矫春本已经被拘留,而围绕矫春本肇事事件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是否喝了酒,是否属于酒后驾车。
上周五,死者刘火芳的家属向记者出示了青岛市南交警大队对矫春本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在鉴定结论通知书上写着,“矫春本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mg/100ml。”按照交通法规新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百毫升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80毫克/百毫升为醉酒驾车。
据相关人士介绍,交管部门新执行的应该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百毫升,小于80毫克/百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百毫升为醉酒驾车。矫春本的酒精含量恰好达到了20,但是青岛方面对于这个标准是否构成了酒后驾车众说纷纭,也有人说青岛执行的标准不含20,只有大于20才能够成酒后驾车。负责处理事故的市南交警队没有进一步说明,只说可能在本周内出台处理结果。(付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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